各系(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院领导指示,现就做好公司2012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就业和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各系(院)要把入伍预征作为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来抓,建立总支书记把关、副书记负责、年级辅导员具体经办的责任制,按照学院统一工作部署,及时完成各环节工作,努力做到“毕业生人人知晓政策、有志者人人及时报名”,圆满完成“保持规模,提高质量,落实政策,健全机制”的预征工作基本目标。
二、大力加强宣传,确保通知到位。
5月14日—18日是我省“入伍预征宣传动员周”。为确保每位毕业生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预征政策并及时报名,5月18日前,各系(院)要在全体毕业生中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通过手机、QQ等方式给每位毕业生发送一条预征信息,督促每个毕业生班级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要求每个毕业班的班长签订承诺书,确保预征政策通知到本班每个人,指导本系学生分会等机构至少出版一期宣传海报。宣传动员工作结束后,各系(院)应将上述工作的图文记录或总结纸质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事务管理科以备上级检查。
三、抓好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
各系(院)要把选好预征对象、保证预征质量、提高征集数量作为关键环节,通过积极努力,让多数预征对象能够应征入伍。在7月20日前,要逐人通知并指导本系报名预征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 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先注册,再登录系统填报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申请表》(1份)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交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再带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审核盖章,最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回到学生工作处。按照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学费补偿材料上报时间最迟不超过2013年3月10日。为确保各项环节工作有效落实,各系(院)要保存预征毕业生的有效联系方式,提醒他们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主动与户籍地兵役机关取得联系。
附:太阳城集团大学生入伍预征咨询热线:0734-8486643
学生工作处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