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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沅陵县公开招聘77名教教师方案

发布时间:2012-03-19 来源:太阳集团5493con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学校缺科教师的补员工作,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和高校公开招聘77名教师。为确保我县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高中、职中教师招聘另见“沅陵县2012年直接招聘高中、职中教师方案”)

  一、招聘计划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教师40名:

  语文(5名),英语(6名),音乐(声乐5名),数学(5名),物理(6名),幼师(5名),音乐(舞蹈5名),体育(3名)

  高中、职中教师37名:

  一中(20名),二中(10名),职中(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如果直接招聘高中职中教师的名额没有招满,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待直招结束后,在沅陵相关网上发布招聘计划)。

  1、高中教师:具有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具备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文科为一级)、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等级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团队格证书。

  2、职中教师: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优秀毕业生,专业对口,能胜任职业学校专业教学与实训;

  3、初中小学教师: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任教学科相对应的教团队格证

  4、幼师: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或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幼师专业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团队格证

  (二)年龄要求:

  高中、职中、初中小学教师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其它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沅陵县电视台、沅陵县政府网站、沅陵县教育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5日至5月15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沅陵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需带材料: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团队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报名。教团队格证:已申请相应教团队格且符合认定条件要求,认定机关尚未给其颁发教团队格证书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报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以上);市州教团队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公司产品基本能力与素质测试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按条件只能报考招聘计划的一个学科,每个学科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开考或者调整学科计划。

(三)考试

  1、考试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不同学科确定。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时事政治等。笔试均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按招聘学科笔试成绩分别排名(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

  3、面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其内容分必答题、说课和才艺展示。根据招聘学科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两项成绩分别不得低于60分),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要求达60分以上,且面试成绩不低于24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再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由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联合实施。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聘用与管理

  1、聘用: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县教育局与被录用的对象签定聘用合同。凡被录取的考生,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分配的,则按该学科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但综合成绩要求达60分以上)。

  2、管理:本次被招录的对象列入本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凡报考录用的对象,需服从县教育局的岗位安排。被录用的对象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组织机构

  六、咨询电话:

  沅陵县教育人事股0745-4222045(办)。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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